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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国际仲裁院与世界银行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签署合作协议

  华盛顿当地时间6月26日下午,深圳国际仲裁院(以下简称“深国仲”)一行应邀率团访问位于美国华盛顿的世界银行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双方在世界银行签署了合作协议,将开启深入合作,有利于进一步促进保护中国企业在“走出去”过程各种的利益,更为中国企业在美就近解决商事纠纷提供便利。

  双方将共推纠纷解决机制

  26日,深圳国际仲裁院院长刘晓春与世界银行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秘书长Meg Kinnear女士分别代表各自所在机构签署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安排,深国仲和世界银行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将相互为对方提供庭审及配套设施、翻译及秘书人员等服务。同时,双方还将共同在工商界和法律界推广仲裁、调解及其他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并在该领域内交换信息、共办活动。协议的签署为双方的深入合作奠定了基础,也标志着中国经济特区国际仲裁的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记者了解到,世界银行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是目前国际公认的最权威的国际投资仲裁机构,系根据1966年10月正式生效的《关于解决国家和其他国家国民投资争端公约》成立的国际组织,是一个通过调解和仲裁方式,专为解决东道国政府与外国投资者之间争端提供便利而设立的机构,其宗旨是在国家和投资者之间培育一种相互信任的氛围,从而促进国外投资不断增加。

  深国仲两年前在中国首开投资仲裁受理渠道

  2017年9月,来自世界银行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官网的消息称,我国有9名专家当选该机构调解员及仲裁员,意味着中国专家阵容已开始深度介入国际投资人与地主国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权威组织。而深国仲在中国仲裁机构处理投资仲裁案件的探索则更早。

  深国仲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和“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可以预见,中国投资者与外国东道国政府之间投资争议仲裁案件将越来越多。“顺应市场的需求,深国仲已于2016年在中国首开投资仲裁受理渠道,其仲裁规则规定可以受理投资仲裁案件,由此开始中国仲裁机构处理投资仲裁案件的探索。”

  双方合作有利于中国企业在美就近解决商事纠纷

  深国仲作为世界银行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在亚洲的庭审合作伙伴,双方在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中国经济特区国际仲裁创建三十五周年之际签署合作协议,意味着世界银行国际争端解决中心的服务通过与深国仲的合作在前海“登陆”,进一步强化中国国际仲裁高地建设。

  SCIA相关负责人表示,双方深入合作还将对“走出去”的中国企业和亚洲地区投资者产生积极影响,不但有利于促进中国企业学会使用投资仲裁这一工具,在“走出去”过程中有力地保护合法权益,更有利于共同为亚洲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投资者提供更为便利和专业的投资仲裁服务;有利于来自中国和亚洲其他国家的专业人士在中国参与投资仲裁业务。“更重要的是,根据合作协议,ICSID在世界银行的庭审设施,同时作为SCIA商事仲裁案件在美国东部地区的庭审设施,而且双方互相提供庭审服务,这将有利于中国企业在美国就近解决相关商事纠纷。”